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攻坚,尽早完成遗留问题项目扫尾清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全市集中治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杜汇良 代市长
副组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高闻何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孔繁飞 副市长
苗程玉 副市长
苏利军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学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挂职)
张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永平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章晓萍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杨 庚 市审计局局长
李庆年 市税务局局长
陈德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金 山 市信访局局长
千乌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子珍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志忠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局长
巴 图 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行长
韩 涛 东胜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希 尼 乌审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五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 任: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学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挂职)
张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武永平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庆年 市税务局局长
张 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金 山 市信访局局长
千乌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忠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局长
负责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调度、跟踪落实,协助催办、督办各项工作。
(二)解决“入住难”“回迁难”专项工作组
组 长: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徐智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刘江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监管科科长
钟 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科科长
石一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负责统筹推进解决全市“入住难”“回迁难”问题项目,督促旗区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专项推进。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堵点,定期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告。向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专项工作组移送发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向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组移送发现的信访隐患。
(三)解决“办证难”专项工作组
组 长: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席富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方玉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刘江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监管科科长
白增荣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李富钧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郝进才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项目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张福林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科长
杨立科 市自然资源局编研中心主任
负责统筹推进解决全市“办证难”问题项目,督促旗区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专项推进。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堵点,定期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告。向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专项工作组移送发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向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组移送发现的信访隐患。
(四)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专项工作组
组 长:武永平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千乌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杨 科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白广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薛春梅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刘江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监管科科长
方玉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郝进才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项目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负责协调推动解决涉法涉诉遗留问题项目,调查处理在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涉法涉诉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依法从严惩处。
(五)法务专项工作组
组 长: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王怀坤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赵海燕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黄占伟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乔 羽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薛春梅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刘振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督查科科长
张子桢 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负责在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和解决公务员一期、二期问题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
(六)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组
组 长:金 山 市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王文革 市信访局副局长
汪义勇 市信访局副局长
徐智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席富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尚香玲 市信访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吴图雅 市信访局办信科副科长
珂 如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负责人
白 霞 市信访局督查科(法规科)负责人
赵 璐 市联合接访中心(驻京信访劝返中心)负责人
刘江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监管科科长
方玉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负责协调处置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案件,做好解释安抚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严防发生进京赴呼非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七、工作要求
(一)会议制度。
1.综合协调办公室至少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难点、堵点统一提交会议,经集体研究讨论,议定解决措施。
2.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3.会议议定事项,由各专项工作组依职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旗区落实,落实情况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告。
(二)督查制度。
建立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定期督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旗区、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或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
(三)通报制度。
根据调度、督查情况,至少每半月对工作进行情况进行通报,印发至各有关部门、旗区,并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四)其他事项。
针对信访问题,发现较大矛盾隐患,当日内向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组移交线索。遇有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2小时内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