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效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 21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一)工作目标。将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职责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自然资源厅名义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公报 、政府或者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起草机构应当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政策法规科 | 1.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一经签发,同步公开,并在 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 2.其他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参照规范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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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1.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 2.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 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3.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空间规划科 详细规划科 建设工程科 | 专项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布。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 (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 第十五条,决策事项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质效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行政法规 | 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承办科室配合 | 1.对决策事项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意见采纳情况应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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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拟完成时间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 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项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行政法规 | 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公开。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承办科室负责 | 及时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
6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 (十三)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 中办、国办文件 | 及时回应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科室配合 | 对涉及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
7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审批结果、咨询途径 、监督和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 根据工作情况,实时更新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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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服务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 、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 财务科 |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9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调查条例》(国令第 518号) |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查成果应当项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调查监测科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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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登记单元名称、空间范围、面积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等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 〕116号) |
第二十六条,自然资源登簿前应当由自然资源所在地市县配合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 | 部委文件 | 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确权登记科 | 自然资源登簿前进行公告。 | ||
11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登簿单元的基本情况、登簿时间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 〕116号) |
第三十一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确权登记科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 | ||
12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 、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 、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 2.第九条 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平台同时发布公告: (一)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三)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大厅; (四)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日 、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官网 |
√ | 矿业权管理科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出让公告。 | ||
13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 ;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 2.第(二十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交易成交的,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 矿业权管理科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 | ||
14 | 行政审批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5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3.(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办文件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用途管制科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
15 | 行政审批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 、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行政许可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5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3.(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办文件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用途管制科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
16 | 行政审批 |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 ,包括许可证号 、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令第24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3.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吊销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业权管理科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
17 | 行政审批 | 探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探矿权登记信息 ,包括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令第240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区块范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业权管理科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
18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许可 | 批前公示:申请单位有关信息 批后公告:申请单位有关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3.第十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批前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批后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空间规划科 详细规划科 建设工程科 | 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批后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
19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 批后公告:变更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第十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空间规划科 详细规划科 建设工程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 ||
20 | 行政许可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3.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批转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生态修复科 | 拟通过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公告发证。 | ||
21 | 行政许可 | 测绘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四、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地理信息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资质审批结果 | ||
22 | 行政许可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生态修复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审批结果。 | ||
23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审批结果。 | ||
24 | 行政许可 | 地图审核 |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 、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地理信息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批结果 | ||
25 | 行政许可 |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 、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地理信息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批结果 | ||
26 | 行政许可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 、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地理信息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批结果 | ||
27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审批结果。 | ||
28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审批结果。 | ||
29 | 行政确认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申请人名称、备案文件名称、备案文件文号、备案文件出具时间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 | 十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评审备案权限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评审备案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确认结果。 | ||
30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防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 |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生态修复科 | 根据气象预警和地质灾害监测情况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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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 |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生态修复科 |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 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32 | 监督检查 |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3.绿色矿山建设“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 4.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5.测绘质量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6.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4〕1号) 4.《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1〕42号) 5.《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6.《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自然资办发〔 2019〕39号) |
1.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勘查项目和矿山,制定核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核查工作。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八、强化监督考核。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绿色矿山纳入随机抽查名单 ,严格按照新评价指标对国家级绿色矿山开展实地核查 。 4.十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监管平台公示。 5.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6.二、自然资源部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估价行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1.部门规章 2.部门规章 3.部委文件 4.部委文件 5.部委文件 6.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生态修复科 地理信息科 开发利用科 | 及时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
33 | 失信惩戒 | 矿业权人异常名录 | 自治区本级列入 、移出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的矿业权人名单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 13号) | 第五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按照“谁生产、谁填报 ”的原则,由矿业权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管理系统中负责填报,并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矿业权人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矿业权人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在系统中取消标注,并将其移出异常名录,避免对矿业权人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
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系统 |
√ | 矿业权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34 | 失信惩戒 | 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列入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的矿业权人名单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 13号)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 | 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系统 |
√ | 矿业权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35 | 失信惩戒 | 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 | 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异常名录的地质勘查单位或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 《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1〕42号) | 十五、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发现,地质勘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核实后,由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的决定,通过监督平台公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履行相关义务: (一)假工程、假报告、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 (三)拒绝和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全国地质勘查行 业监管服务平台 |
√ | 地质调查监测院 | 做好异常名录的移入和移出工作 | ||
36 | 失信惩戒 | 地质勘查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地质勘查单位或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 《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1〕42号) | 十七、地质勘查单位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规定整改或履行相关义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实后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监管平台公示。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全国地质勘查行 业监管服务平台 |
√ | 地质调查监测院 | 做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移入和移出工作 | ||
37 | 失信惩戒 | 对不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 列入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的汇交人名单、列入地质资料汇交违法名单的汇交人名单 | 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令第34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 |
1.第十五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由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获准延期的,自延续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由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由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需要保护的 ,由接收地质资料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保护。 2.四、监督,(一)汇交信息公开。全国馆和省级馆藏机构应向汇交人提供资料验收、补充修改、凭证发放、资料延期及保护等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业务公开透明。同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汇交人、汇交时间及汇交资料名称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地质资料信息管 理服务系统 |
√ | 地质调查监测院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38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保护利用中心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
39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到依法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保护利用中心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