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市局各科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关于下达全市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第一批任务的通知》(鄂建指办字〔2019〕1号)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第一批任务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25日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第一批任务工作方案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关于下达全市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第一批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重点先行、先后有序、统筹安排的原则,下达第一批整治任务。各旗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量统筹安排整体工作进度。
二、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编制本批整治区域、路段具体任务(详细到整治点)、处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的任务分解清单,并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务于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本批整治任务,整体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二)要常态化在每周三前把上周重点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材料报送至市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要在各旗区重点区域、路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黄赌毒”、消防安全、交通秩序、运输秩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
(四)要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宣传法律政策,广泛营造工作氛围,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措施
(一)时间步骤
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0日)。统筹工作力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元旦前治乱要有明显成效、环境要有明显改观。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落实。各旗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工作安排,统筹人员分工、责任分配,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2.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指定固定联络员一名,主动及时将各项工作的工作动态,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市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