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二级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市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设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置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机构改革期间部分领域事业单位调整设立的批复》《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农牧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现状,设置市农牧局基层党组织。
二、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
1.局行政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三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2.局行政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第一支部
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3.局行政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第二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4.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5.市植保植检中心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植保植检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6.市智慧农牧和巩固脱贫成果监测中心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智慧农牧和巩固脱贫成果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7.市农畜产品产销服务和品牌建设中心成立“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产销服务和品牌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市农牧局党组和市农牧局机关党委管理。
三、保留的基层党组织
1.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机关委员会;
2.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委员会;
3.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一支部委员会;
4.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二支部委员会;
5.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
6.中共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7.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支部委员会;
8.中共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
9.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
上述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
四、撤销的基层党组织
1.撤销“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支部委员会”;
2.撤销“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总支部委员会”;
3.撤销“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支部委员会”。
五、基层党组织框架
调整后的市农牧局党组管理的基层党组织为16个,分别为:
1.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机关委员会;
2.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委员会;
3.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4.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一支部委员会;
5.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二支部委员会;
6.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三支部委员会;
7.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第一支部委员会;
8.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第二支部委员会;
9.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
10.中共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11.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支部委员会;
12.中共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
13.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
14.中共鄂尔多斯市植保植检中心支部委员会;
15.中共鄂尔多斯市智慧农牧和巩固脱贫成果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
16.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产销服务和品牌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
六、基层党组织委员设置情况
1.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各行政支部委员会
市农牧局行政设党支部5个,其中在职党支部3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在职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离退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2.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委员会
推广中心党委下设党支部4个,其中在职党支部2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驻东胜单位在职党员成立党小组,隶属第一党支部管理。在职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离退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设书记1名。
3.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党支部2个,分别为: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驻达拉特旗科研基地在职党员设立党小组,归机关党支部管理。机关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离退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4.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东胜检验检测中心党员成立党小组,隶属中心党支部管理。
5.中共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6.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7.中共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8.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9.中共鄂尔多斯市植保植检中心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
10.中共鄂尔多斯市智慧农牧和巩固脱贫成果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
11.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产销服务和品牌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选举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
2.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按要求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考核。
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党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