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593
  • 发文字号
  • 鄂司发[2023]7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2-15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各旗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根据自治区司法厅以及市委、政府关于值班值守工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工作分为平时值班值守和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两种形式。

全面加强平时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市司法局每月确定本月每周的指挥中心值班带班领导、值班长、值班员,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各旗区司法局每月确定本月每周的指挥中心带班领导、值班长、值班员,并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备案。各旗区司法局指挥中心每周一12点前向市司法局指挥中心上报上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值班员汇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情况后,向自治区司法厅指挥中心报告全市上周司法行政重点相关工作。

(二)全面做好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工作。

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2.市司法局制定全局节假日值班表,并按要求将值班表报市委政府总值班室及自治区司法厅指挥中心。

3.各旗区司法局制定本局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安排表,并于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前一日将值班安排表报市司法局办公室备案。

4.市司法局办公室要将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工作要求通知各旗区司法局以及市司法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

5.各旗区司法局按要求每天汇总本旗区情况,经带班领导签字后向市局值班室报告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6.市司法局值班人员每日汇总全市司法行政动态情况,经带班领导签字后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二、明确值班值守职责

(一)平时值班值守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协助主要领导处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案事件。

(二)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工作职责:

1.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处理有关紧急公务、公文;

2.做好节假日期间各类突发案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向自治区司法厅指挥中心、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等相关单位报送值班情况。

4.处理上级、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一)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或中途离岗的,须提前按程序请示报告,做好替换班,严禁脱岗漏岗。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坚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瞒报、迟报、漏报。

(三)市司法局对全系统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存在脱岗漏岗现象及造成工作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