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申请函》收悉。经审核同意执行如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2、《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3、矿井生产废水采用《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建标准,生活污水回用采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