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0622
  • 发文字号
  • 鄂统发〔2020〕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13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机关党委、纪委:   现将《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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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机关党委、纪委:

  现将《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20313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全区统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统计改革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市加快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更加坚实和优质的统计保障。

  一、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决落实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不出假数,切实扛起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二、积极推动统计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全面推开常规季度、年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做好历史数据修订,确保旗区GDP汇总数与全市GDP实现总量、速度、行业结构“三个基本衔接”。按照2018年数据修订结果,完成全市支出法GDP核算。加大民营、文化、旅游等领域和产业的增加值核算的研究。

  (二)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加大对贸易统计制度的研究和探索力度,参照国家方法试算全市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继续实施贸易统计扩大调查范围制度,加强消费市场统计监测,全面反映我市消费品市场和行业结构;认真实施限下抽样调查方案,加强“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调查工作,全力做好自治区扩大联网直报贸易企业数据上报工作。夯实服务业统计,继续扩大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侧重全市缺口行业单位的补充调查,提升服务业各行业、各地区数据的代表性。推动将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纳入投资统计试点试算。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明确专人专责,确保数据质量。扎实开展能源统计监测和绿色发展评价工作。

  (三)积极探索生态文明统计工作。探索建立大气、水体、植被等生态文明要素的数据监测体系,做好全市和区域性生态环境的趋势分析和监测预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二期项目旗区试点工作。探索资源与环境数据动态获取方式,努力实现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实时监控,挖掘数据平台推广和应用价值。

  三、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其他调查工作

  (一)精心组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建普查机构,充分准备并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设备。认真选聘“两员”,发挥好“四经普两员”种子库作用,抓好培训,建成“两员”信息库。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同时及早做好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准备。强化部门行政记录数据应用,组织好地图绘制、普查摸底、现场登记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普查工作保证高质量的普查数据。

  (二)抓好“四经普”后续工作。稳妥发布普查公报,做好普查年鉴的编辑出版,提高普查成果时效性。深入开发挖掘普查数据,抓紧形成一批时效性强、高质量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推进普查成果在部门间共享共用。组织好“四经普”总结表彰工作。

  (三)持续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创新调查方式,积极开展微信调查、网上调查等新媒体同步推进的调查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调查质量。积极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社情民意调查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四、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搞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小康监测工作要求,及时搜集、汇总小康监测指标,对实现程度较低的指标数据随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全年小康监测结果按时上报自治区统计局。适时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意度调查。

  (二)做好重要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市情实际,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结合沿黄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研究完善符合地区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完善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等统计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发展成果。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汇总“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为“十四五”规划目标体系提供建议和参考。

  (三)发挥好统计智库作用。抓好经济运行预警监测,注重开发“问题导向型”的统计信息,第一时间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注重抓好统计分析数据解读,加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切实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四)抓好统计宣传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机制,做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形成宣传矩阵,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提升统计部门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参与”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成对9个旗区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业核查。做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各旗区持有执法证人员达到国家要求。

  (二)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类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曝光力度和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及联合惩戒,并及时向旗区政府反馈通报。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所有“四上”企业签署《统计信用承诺书》。

  (三)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工作安排》。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执法主体部门职能,做好收官验收。

  六、继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大力提高名录库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方案》,将季度维护改为月度维护。及时利用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以来增量部门数据更新维护名录,核准基本单位经营地址。

  (二)继续规范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根据统计制度和指标增减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专业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印发《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评估办法(2020版)》。不断提升数据质量评估会的质量。

  (三)健全完善数据审核机制。建立定期审核查询通报机制,按季对各旗区各专业数据查询差错率和修改率进行通报反馈,确保审核查询效果,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采取“数据审核+实地核查”的审核方式,推动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内容衔接、数据一致。

  七、继续夯实统计保障基础

  (一)压实苏木乡镇统计职能职责。旗区统计局要督促指导苏木乡镇一级做好“乡卡村卡”、农牧业统计报表、夏季畜牧业调查、名录库更新维护等工作。建立乡镇统计人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制度,确保队伍稳定。

  (二)继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推行建立企业统计电子台账,督促指导企业不断规范台账的填报、管理、存档和使用,实现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和系统化管理。建立企业统计台账定期抽查机制,并将其作为现场核查的有力补充。

  (三)下功夫抓好统计人员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要加强岗前审核及岗后培训,旗区统计局要主动作为,下沉服务,从填报方式、指标含义到相关程序的使用等入手,手把手教学、一对一指导。市局各专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为统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提供学习平台。

  (四)努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数据归集存储管理制度》,实现对统计电子资料的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建成投用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库管理平台。依托管理平台,健全完善与发改、工信、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实现部门网上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