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节目邀请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张局长,您好!
张 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和交流。首先我谨代表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欢迎您,张局长。首先请您跟大家介绍一下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情况。
张 平: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了多项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从税收优惠、教育培训、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也坚持把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了“政府主抓、企业支持、院校培训、军队助力”的四位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通过“政校”合作,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挂牌成立鄂尔多斯退役军人产业学院、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和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学院,实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学即入职,赋能即上岗”。通过“政企”合作,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岗位供给,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通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调查摸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地和乡村创业示范基地,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成果展等一系列举措,全力以赴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和自主创新创业。通过选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发挥退役军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礼赞最美、崇尚模范、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探索创新实践,建强平台载体,扶持培育军创市场主体,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我们感受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确实做了很多工作。
张 平:是的,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还开展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明确提出实施政策落地、培训赋能、就业促进、创业扶持、服务升级5项行动以及14项具体任务,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
主持人:那请张局长再给我们介绍一下鄂尔多斯市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中,都做了哪些工作。
张 平:好的,我们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完善政策制度、提升就业服务、强化创业扶持、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退役士兵报到、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开展招聘和展交会、调查摸底、走访慰问等时机,及时宣讲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相关优惠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军创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市场主体对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及时了解、应享尽享。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统筹实施。精准了解退役军人培训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和职业技能培训班,同时,我们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树立24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三是强化退役军人就业。举办各类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军人随军家属等专场招聘会24场,发布退役军人招聘信息15期,提供就业岗位2.8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00余人。四是聚合优质资源。建立招工企业数据库、军创企业数据库,并结合实际,推动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密切联系辖区内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类企业,54家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建立常态稳固的“政企”合作机制,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大岗位供给;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多措并举搭建各级就业促进平台,通过挂牌嫁接、改扩新建、开辟退役军人专区等方式,建成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地8个,为退役军人创业者和入驻军创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支持、专业指导、创业风险评估、辅导培训、事务代理、法律援助、孵化成长以及房租水电减免等专属服务,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大力培养“兵支书”“兵委员”,并依托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打造退役军人乡村创业示范基地13处。六是带动退役军人创业热情。举办鄂尔多斯市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进一步提振军创企业发展信心,激发退役军人“双创”热情,并将优秀参赛项目进行长期跟踪,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项目转化落地。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关爱退役军人和维护稳定的长远抓手,调动各方面力量,多渠道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使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主持人:请您跟我们介绍一下在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
张 平:好的,我分别介绍一下。在招录(聘)政策方面,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且退役军人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消防员招录时,可以单列计划、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在促进就业政策方面,注重从返乡的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下岗失业后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结合《鄂尔多斯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给予困难帮扶,对下岗失业未能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帮助指导其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已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士兵,可以享受一次“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职业技能鉴定费、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技能培训或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创业创新培训、项目制培训等申请,通过培训赋能,增强就业能力。在创业政策支持方面,对首次成功创业的退役军人,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3年。如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创业退役军人可申请1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2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及企业可免除反担保要求。另外,退役军人申请到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创业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主持人:好的,刚才张局长介绍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今后能继续出台一些好的就业创业政策,让更多的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成功创业。
张 平: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借此机会,我衷心感谢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就业创业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新时代下的退役军人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