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5297
  • 发文字号
  • 鄂城执发〔2019〕36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23
  • 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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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建办督函〔2019〕339号)精神,现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有效解决影响城区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我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市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建办督函〔2019〕339号)要求,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全市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提升鄂尔多斯城市影响力和形象美誉度,营造独特的城市景观和美好的环境城市氛围,我市通过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按照“属地管理”,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使城市提质、提标、提效,不断增强我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崭新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班瑞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静涛  副调研员、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杜继宽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建国  达拉特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志虎  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白歧兵  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敖特更  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再军  杭锦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俊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  鹏  鄂托克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何永刚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炳钤  市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马  帅  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王  旭  市局综合考评督查科负责人

王文兵  市局信访科副科长

白  强  市局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科负责人

朱渊博  市局建设项目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王  虎  市局房地产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张国君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秦  越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容环保监察 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少云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房产管理监察

执法大队负责人

各旗区执法局和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自7月开始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9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报送市局。联系人:白强,联系电话:0477-8580761,邮箱:331777022@qq.com。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全面清理环境卫生死角,集中清除城乡公路、小街小巷两侧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T贴乱画等现象;清理积存垃圾、楼体楼道内非法小广告;实施城市出入口和重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好城市出入口及周边环境秩序管理问题。

(二)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精细化管理标准,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城乡秩序管理。

(三)开展广告牌匾整治。开展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快速通道和沿路沿线广告牌匾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对城市道路、城市出入口、立交桥、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四)开展迎街围挡整治。加强迎街建筑工地和破损院落围挡排查整治,维修破损围挡并进行喷绘,保持美观整洁;加大墙面广告和楼顶广告排查整治,及时清理破损和违规广告,进一步美化环境。

(五)开展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整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责,密切协作。要严格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对照方案要求,稳妥实施,做一件,成一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发动群众,积极配合。要坚持党建引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政治导向。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整治进度,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公开曝光。同时,将此次保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主动与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沟通协调,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全民参与,管理城市,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舆论氛围。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活动结束后,要研究建立信息互通及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日常监管体制。提高对相关业态经营行为管理水平,进而推动我市市容市貌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将市容市貌整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巩固工作成效。

(六)结合实际,强化落实。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以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要求。重点对旗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全天保洁,对公交站牌、垃圾箱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保证周边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死角;同时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加大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抄送:局领导班子成员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