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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00:00:00      作者:      来源:4087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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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4〕1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促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鄂尔多斯市促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 

  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和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力度,深化金融与科技、产业、人才有机融合,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建立健全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决策、专业管理、依法依规、防范风险”基本原则,五年内按照五个“100”的产业基金发展目标,即出资100亿元以上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起设立不低于100亿元规模的产业支持基金、出资参股不低于100亿元规模产业发展基金、落不少于100个基金投资企业和项目、落户我市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规模超100亿元,同时积极动员市内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基金发展,逐步形成地区千亿级规模的产业基金集群。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将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配置相结合,引导社会更多资本向我市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集聚,以大基金带动大产业,以大投资促进大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布局五个“100”基金产业 

  1.出资100亿元以上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专业机构管理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以招引产业项目落地和引导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为主要目的。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自贸区建设,力争五年内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一是建立“基金+产业”发展模式,重点围绕我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目标任务,高标准推进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鄂尔多斯市片区创建,发挥基金在行业整合和产业链带动的作用,助力我市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鼓励旗区发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市级政府引导基金以参股的形式资金支持,围绕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落地,大力支持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未来产业发展。三是发起设立上市后备企业投资基金。借鉴陕西省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模式,通过“领投、跟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投资,积极培育上市企业。(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数字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2.发起设立不低于100亿元规模的产业支持基金。产业支持基金是指由市人民政府通过整合财政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领域资金,与相关央企国企共同设立的产业基金。围绕“五大任务”,聚焦生态治理、农畜产品加工、公共服务等领域,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央企国企的资金支持,力争五年内基金出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一是探索发起设立市级生态建设基金。根据全市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发展规划,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投资计划,直接投资于打好黄河“几字”攻坚战、荒漠化治理和防沙治沙、系统治理“十大孔兑”、深度节水控水四大重点任务,引导各类资金向生态建设、荒漠化治理等领域投资。二是探索发起设立行业产业基金。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公共服务领域和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分门别类设立农牧业等行业产业基金,聚焦我市农村牧区建设、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等领域,通过行业产业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扩大相关领域的投资和资金供给。三是发起设立天使和科创类投资基金。为支持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基金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投资标准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为我市招引、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提供全过程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有序转化,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和各旗区人民政府) 

  3.出资参股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参与出资设立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投资以提高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围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拓宽资本招商渠道、培养本地资本运作人才等方面,力争五年内参股基金规模100亿元以上。一是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类基金运作模式,坚持以“市场化主导、专业化运作、效益化投资”为原则,积极与国内头部基金管理公司和有硬科技和自主科研的知名高校背景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经验优势,严格从科技创新类项目库中挖掘投资有极大成长价值的优质科研项目,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二是推动国有资本与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投资产业链生态圈的优质企业,在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通过投资深入接触国内市场,拓宽资本招商朋友圈,更好服务于我市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4.落地100个以上基金投资企业和项目。是围绕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一事一议”量身定制基金投资招引方案,实现投招联动,促进社会资本、优质创业项目、技术和人才向我市集聚。二是拓展资本招商新模式,以全市工业园区为载体,打造“资本+”“科创飞地”人才飞地新模式,以基金投资为纽带,建立产业投资生态圈,打造异地创新资源导入“前哨站”,招引一批优质项目落户我市,力争五年内基金投资及招引企业和项目的数量达到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5.落户我市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规模超100亿元。一是以康巴什区为先行示范区,引导产业基金集聚,着力打造康巴什数字金融创新示范基地。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机制》(内证监发202329号),在基金登记注册等方面给予落户企业一站式的指导协同三是制定奖补措施,对落户基地的基金公司在房租减免、奖励补贴上给予支持。四是在基地建立“创投驿站”和投资者教育基地,举办培训、路演对接、投资沙龙和投资者教育等活动。力争五年内落户我市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规模超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 

  (二)发挥国有资本引领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作用 

  1.强化与自治区级、旗区级基金的协同联动。建立自治区、市、旗区三级相关产业平台及产业基金的联动机制,在交流合作、资源共享、联动投资、生态塑造等方面强化协同,进一步推动在新设基金、项目落地和直投跟投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联动协同效应。积极参与自治区级基金组建,支持有条件的旗区和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或参与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着力提升市级基金使用效能。做好产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与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对接工作,形成产业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联合投资机制。协同相关部门设立相关行业基金,加大四个世界级产业、农牧、生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推动落实行业政策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农牧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 

  2.深化和央国企的投资合作。围绕“五大任务”和黄河“几字”攻坚战,进一步深化与相关国企合作,利用央国企资金优势,发挥我市产业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创新组织形式,进一步撬动央国企资本提前布局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工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3.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产业投资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甄选50家以上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在投资理念、投资策略、投资方式等方面给予常态化培训和指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民营资本投资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投融资路演活动,努力营造民营参与投资的良好氛围。三是引导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基金投资。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和“链上”企业、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扶持我市民营资本的创新类项目,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牵头单位: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三)强化政策引领 

  1.加快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快制定完善产业引导类、产业支持类、产业发展类的基金管理办法,加强三类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夯实基金管理人对各类产业基金的日常监督责任,细化管理细则,优化运作流程,提升基金运作质量和效率。、旗区两级出台促进基金业聚集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全市基金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建立基金考评竞争机制。完善基金绩效考评基金实施过程管理,坚持目标导向,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基金投资收益、项目招引效果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素,对不同类型的基金建立不同的考核制度。基金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基金管理人后续调整出资金额、基金退出期限以及是否持续合作的重要依据,去劣存优,不断加强与优质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和合作力度(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3.建立基金投资尽职免责制度。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明确免责情形,给予一定的投资风险容忍度,鼓励参与基金决策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基金运作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正常投资风险不作为追责依据,对于参与基金决策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基金运作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未谋取私利且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情形,因先行先试、不可抗力、科学估值出现偏差、政策变动、投早投新等而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造成损失的,予以免责(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经济开发区园区)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发展运作联席会议制度(下称联席会议)市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相关领域分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各旗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我市产业基金设立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制约产业基金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重大事项决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强化人才培养。加大金融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私募基金相关人才的引进支持力度。落实服务政策措施,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职称评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政府基金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挂职锻炼、人才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熟悉项目运作、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的政府专业化基金管理人才队伍,选派到基金运作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岗位。每年组织开展私募创投高管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执业能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全市各类产业基金要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国家战略、自治区“五大任务”和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投资,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流程,认真履行投后管理责任。市属国有基金投资企业应当接受财政、国资、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对弄虚作假骗取基金出资,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基金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坚持基金风险底线思维,把好入口关做好私募基金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严防以私募基金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有效防范化解私募基金风险。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区、各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坚持改革思维、靶向思维、底线思维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基金运作、基金招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协同组织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发展运作联席会议 

  2.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架构图 

  3.鄂尔多斯市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架构图 

  附件1 

  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发展运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召集人华瑞锋      市委常委、副市长  

  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 

  邬建勋    副市长  

  成  员:张鹏程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任 

   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喜荣      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爱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 

  李治成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王国泉      准格尔旗旗长 

  乔小军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苏智雄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边  东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力平      市财政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乔建江      市农牧局局长 

  陈德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宋俊峰      市林业和局局长 

  陈旭辉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张  磊      市税务局局长 

  刘文清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建军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宇华      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凌云     市数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产业基金发展运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产业基金设立、管理和发展工作,按照方案目标任务推进落地。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制约产业基金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重大事项决策报市政府批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 

  今后,除市领导外,产业基金发展运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另文通知 

 

 

  

  附件2 

  鄂尔多斯市产业基金架构图

 

  备注:①产业引导类基金: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负责组建和管理化工及新材料产业、风光氢储车产业等主导产业基金;市创新投资集团负责组建和管理未来产业基金以及鄂尔多斯自贸区产业发展基金;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负责组建和管理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市数字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建和管理数字经济基金。 

  产业支持类基金: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负责组建和管理生态环保、农牧等产业基金;市创新投资集团负责组建和管理跨境电商、天使科创、公共服务领域等产业基金。 

  产业发展类基金:市创新投资集团负责组建及参股投资事宜。 

 

 

  

  附件3  

  鄂尔多斯市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架构图 

                

                  

                  

鄂府办发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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