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700117272136 /2016-352927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鄂府办发〔2016〕85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8-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3日
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48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鄂党办发〔2015〕11号),营造快递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快递业的决策部署,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在全市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整合电商快递资源,建设电商快递综合平台和自治区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打造“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进快递企业冷链物流建设,不断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市场运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推进互联网+快递,推动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覆盖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市有园区、旗区有分拨中心、苏木乡镇(街道)有网点、嘎查村(社区)通快递”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建成联通周边,对接京津冀,辐射陕甘宁的区域快递网络。
——快递产业规模跨上新台阶。力争到2020年快递业务总量达到1.4亿件以上,年均增长50%;快递业务总收入达到1.63亿元,年均增长15% 。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显著。快递成为连接产业间、城乡间、区域间的重要纽带,服务生产和便利民生等基础性作用显著提升。2016至2020年,新增快递业就业岗位2000个。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社区、高校园区、企事业集中办公区公共服务平台设施趋于完善,智能快递柜、综合服务站点等邮政服务设施得到广泛应用。苏木乡镇快递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行业服务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形成若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形成3至5家“网络覆盖广、技术先进、品牌效应强、发展后劲足”的网络型快递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互联网+”战略。加快移动APP(计算机应用程序)、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推动产业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化、智能化进步,加快智能化收投终端、自动化分拣、机械化装卸、绿色化运输与包装等技术装备的应用。促进产业线上、线下互联契合,融入社会生产与消费的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生产及运营管理效率,变革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快递业融入社会生产与消费的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推进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业等其它服务业协同发展。支持快递企业与仓储、航空、铁路、信息、金融等企业协作,加快向综合快递运营商转型升级,形成复合服务能力。推进快递与综合交通体系的深度融合,实现快递服务无缝对接、高效运行。引导快递企业面向城乡社区创新末端网络运营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打造便民利商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监管,做好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的透明度,降低快件延误率、丢失率、损毁率,提高用户满意度。大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健全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体系,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积极推广快递保险业务,保障用户权益。(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四)健全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加快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规划建设集中统一的标准化快递电商专业物流产业园区和中转中心,各旗区规划建设快递分拨中心,各苏木乡镇规划建设快递服务网点,嘎查村设立快递末端投递综合服务中心。在城市核心区发展城区配送、电商物流、小件快递,形成同城配送网络。推进快递网络“向下”拓展,在现有农村牧区农牧业服务中心、农(牧)家店、农资店、供销社、嘎查村邮站、快递便民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健全农村牧区快递服务网络,推进快递企业冷链物流建设,实现“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助推我市特色产品走向全国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
(五)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引导快递企业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壮大运营网络,提升产业集中度。加强境内外快递企业的协调配合,延伸跨国网络,提高国际快递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加快形成具有自治区内和国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提高寄递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行业安全综合治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中心,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快递业安全集中监控和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设备配置规范强制性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向寄递用户开展邮政安全法规宣传,强化从业人员、寄件人安全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快递业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寄递企业落实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大力推进快递业人防、技防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的快递监管模式,通过完善行业统计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应用系统,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快递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建立邮政管理与工商、公安、国安、综治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增强安全监管的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促进快递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艳杰 副市长
副组长:陈旭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文清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邰国钧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方振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玉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 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朝 戈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全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子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郝 赟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刘里程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雷国庆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屈 涛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高 峰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张瑞刚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姜金玺 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荷亮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副院长
白凤香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张军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快递业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主任由杨文清兼任。
四、政策保障
(一)行业准入政策。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统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放宽快递企业准入条件。规范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财政扶持政策。设立促进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自治区、市扶持服务业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快递安全监控信息化、快递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快递标准化服务网点建设,推广快递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快件箱,建设快递电商合作示范园区,打造功能完备,集电商、快递、物流以及上下游产业完善的综合园区;建设旗区快递分拨中心;支持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冷链运输车辆和新能源环保车辆、X光安检机等新设备、新技术。(责任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快递企业进行税费征收管理,严禁违规增加税费负担。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属于营改增范围的快递业务,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用地支持政策。将快递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建设快递产业园区、旗区分拨中心、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及揽投点、快递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切实保障土地供给,对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型快递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固定资产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投入额度,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突出的快递企业,各类金融机构要建立符合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大力推进适应民营快递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保险企业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适合快递服务业特点的新险种,大力发展寄递保险业务。快递企业要增强保险意识,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
(六)人才支持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引进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快递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可纳入就业培训、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范围。推动快递企业与市内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建立快递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立足实际,以快递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快递业在岗培训、社会再就业培训和订单式招生,开设快递专业培训班,按政策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不断提高快递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快递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七)保障通行政策。统筹兼顾城市配送需要,规划快递园区、旗区分拨中心,实现快递业相对集中、大型车辆从主要交通干线就近入园的目标,力争“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对符合有关规定从事快递收投业务的车辆,统一颁发专用标识和通行证,给予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政策。城市邮政快递车辆应检验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依法参与城市交通。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封闭式轻型、微型小型货运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快递企业购置和使用绿色低碳环保新能源汽车开展收投业务,除享受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优惠政策外,在通行等方面给予特别保障。允许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的非机动车从事快递业收投业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八)末端建设政策。将快递末端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鼓励通过快递企业自主设立、合作设立、委托第三方设立的方式,增加快递末端服务网点。鼓励快递企业与机关、社区、超市、写字楼、企业、学校等合作,建设末端配送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一定的封闭场所作为物业快递服务中心,按照快递企业有偿使用的原则,为业主提供收件、派件、自提等快递服务。对物业快递服务中心,邮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许可手续,核发备案证明。全力推进智能快件箱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社区等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普及智能快件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广泛参与、公众支持认同的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规划建设。提高快递业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快递园区、旗区分拨中心和服务网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三)强化行业监管。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落实快递企业寄递实名制度,推动实名信息系统和公安部门治安管理信息平台对接。依法维护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防止不法人员利用寄递渠道将枪支、毒品、邪教宣传品等违禁物品流入我市或从我市流出。实现寄递活动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
(四)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快递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市促进快递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